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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副部长在全国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视频会议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9/17 浏览次数:9588
这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深入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时代发展要求,研究进一步推进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全面部署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重要意义

  社区志愿服务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逐步发展起来的。经过近20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社区志愿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领域不断拓展,社区志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对提高居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制约发展的各种因素和矛盾还普遍存在,如社区居民参与数量少、参与程度低,组织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不高,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资金保障和政策引导扶持等。

  当前,尤其突出的问题是缺乏统筹规划,社区志愿服务资源分散,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混乱,服务时间和居民满意度难以量化体现,影响了社区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顺应时代发展要求,2006年4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中强调,要“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今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我们要深入领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要精神,从自身职责出发,通过做好社区志愿服务带动和促进整个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快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是规范社区志愿服务的重要前提,是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有利于促进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提高社区志愿者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强化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有利于整合和优化配置社区志愿服务资源,推动我国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

  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系统管理平台,对社区志愿者进行统一招募、统一培训、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现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科学化、社区志愿者活动制度化。前不久,部里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市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通知》,对全面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这一制度在全国城市范围内普遍建立起来。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尽快把这一制度建立起来,这里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居民群众愿意注册成为志愿者。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招募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行列,是推行注册制度的重要前提。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公示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的知识、技巧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要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投身社区志愿服务,注册成为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队伍。要根据社区工作需求和居民实际需要,面向社区单位和居民招募志愿者,壮大志愿人员力量。要积极吸纳专业社工人才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专业社工来引领社区志愿者,不断提高社区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要加快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建立以区、县为单位的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并管理使用好,是推行注册制度的必要条件。要充分利用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的功能,加强对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本地区社区志愿服务整体水平。要督促街道、社区及社区志愿者组织及时将社区志愿者的基本信息上传至该系统,定期登记社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荣誉记录等内容。要指导相关社区志愿者组织充分利用该系统的查询、管理等功能,调节社区志愿服务的需求和供给,提高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注册管理系统所具备的全国范围内转会功能,调动注册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要依托社区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社区志愿服务注册系统的联网,促进社区志愿者有关注册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系统持续有效的信息纪录,为各级各类社区志愿者组织表彰先进及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回报机制提供客观依据。

  第三,要指导街道、社区及社区志愿者组织做好注册的组织工作。街道、社区及相关社区志愿者组织是社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也是推行注册制度的基础环节。已经成立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注册工作可以依靠社区志愿者组织进行;尚未成立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注册工作要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先负责抓起来。要切实为街道、社区及相关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选配好工作人员,配齐软硬件设备,落实好工作经费,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尚无条件配备注册管理系统和硬件设备的地方,街道、社区及相关社区志愿者组织要按照统一的注册表格要求,用手工方法为社区志愿者实行注册登记。登记结束后,要及时为社区志愿者颁发证书,按照全国社区志愿者注册证号编制规则,统一编制注册证号,并将登记结果及时上报、上传。要加快指导建立基层社区志愿者组织,简化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备案手续,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提高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化水平,使注册工作逐步向社区志愿者组织转移。

  第四,要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在注册登记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驻社区单位独立开展注册工作,是扩大社区志愿者注册范围的重要补充。要建立与驻社区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制度,动员驻社区单位党员、团员、公务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注册;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要定期上门宣传和走访,提供政策咨询和注册技术服务,指导驻社区单位及时将注册登记信息上传到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要充分利用注册管理系统的优势,为社区单位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同时满足社区单位的服务需求,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第五,要及时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培训。对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开展培训是提高注册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要加强街道、社区及相关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社区志愿者注册证号编制规则,熟练操作社区志愿服务注册系统。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志愿服务政策、知识和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反映志愿者诉求等方面的作用。民政部决定在今年底和明年年初,分期分批对全国城区以上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者和注册工作者进行培训,确保注册工作质量,希望各地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以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为契机,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区志愿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以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体制和机制建设,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各地要将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人数及所占人口比例,作为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重要指标,把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分工,职责到位,责任到人。要加快研究制定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设发展规划,争取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工作用房纳入本地区社区组织工作用房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大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向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开放程度,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携手共进的发展局面。

  (二)加大经费投入,为社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资金保障。要多渠道筹集社区志愿服务资金,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开通社会捐助渠道,妥善解决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条件、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解决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及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所需要的经费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彩票公益金中划拨出一部分专门经费,用于社区志愿服务建设。要积极探索通过设立社区志愿发展基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的持续、深入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提供经费、场地、设施、技术、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积极推广“志愿服务时间银行”、“互助服务”、“服务转换”等有效形式,使志愿者在自身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为社区志愿者就业、兼职、才智体现提供广阔的空间,切实维护社区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权益保障机制,妥善解决社区志愿者服务期间的保险、交通补助、误餐补贴等问题,维护社区志愿者的正当权益,使他们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无后顾之忧。对在社区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予以宣传报道,使志愿者的服务行为及时得到社会的肯定。部里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计划在明年适当时机对各地在社区志愿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命名和奖励。

  (四)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引导、支持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志愿者培训制度,对已招募的社区志愿者,要进行服务态度、权利义务、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把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要完善服务质量反馈制度,根据群众需求,不断调整服务项目和方法,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要不断创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载体,以多种形式和手段,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要号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务员带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通过“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储蓄”等制度,吸引更多的青年和中学生参与到社区志愿服务中,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和培养志愿服务精神。要通过“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领妇女投身社区志愿服务;要通过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志愿者的积极性;要通过夕阳红、霞光行动等活动,组织健康、有特长的老年人投身社区志愿服务,将积累一生的精神财富奉献给社区。要通过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社区文体娱乐、科技环保、法律咨询、心理疏导、防灾避险、初级卫生救护及募捐救助等工作。

  (五)加快社区志愿服务立法进程,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提供法制保障。要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目前,民政部正在配合立法部门草拟《慈善事业促进法》,法律草案拟将志愿服务单列一章,同时,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志愿者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尽早成熟上报,使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尽快走上法制化发展轨道。

  同志们,社区志愿服务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抓实抓好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为建设和谐社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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