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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7/11/3 浏览次数:11824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民政局,盐城开发区红十字会、民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把救灾、救助、救护等人道主义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红赈字[2002]100号《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探索“红十字关爱进社区”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社区的救灾、救护、救助等人道主义服务作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争创全国、省红十字服务示范县(市、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步骤:
  1、各县(市、区)今年要选择60%以上的城镇居委会开展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社区内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并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2、各地根据《盐城市红十字示范社区基本标准》(附后),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各地社区红十字服务的特色品牌。
  3、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县(市、区)要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巩固成果,对符合《盐城市红十字示范社区基本标准》的社区,经县(市、区)红会自查合格后,填写《盐城市红十字示范社区申报表》,向市红十字会申报验收。
  4、市红会于今年9月份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创建红十字示范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社区予以授牌,并对60%社区达标的县(市、区)申报省或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县(市、区)。
  三、主要任务和服务项目
  ㈠主要任务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关于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要“以人为本、服务弱势,政府支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资源共享,健全队伍、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我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社会服务:为社区中的孤、老、病、残、困等弱势群体提供人道救助;面向广大居民,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便民、利民、助民活动,积极主动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充实服务设施,把公益性无偿服务、互助性低偿服务、市场性有偿服务结合起来,以多类型、多渠道的人道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2、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会知识和献血捐髓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积极参与“博爱万人捐、博爱送万家”活动;普及卫生救护技能和健康保健知识,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活动,增强居民自我保健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3、募捐救助:社区设置红十字募捐箱,掌握本社区特困人群状况,定期组织人道救助活动。
  ㈡主要服务项目
  1、开展医疗保健咨询服务,每月一次。
  2、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综合志愿服务,每2个月一次。
  3、举办救护与保健知识讲座,每季一次。
  4、对社区孤、老、病、残、困的人员,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定期救助服务。
  5、免费提供便民服务。
  6、结合社区特困人群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募捐救助活动。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应成立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领导。各地红十字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并对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要明确各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的站长和主要工作人员,责任到人,同时还要抓好“两支队伍”的建设,通过招募建立社区红十字急救员队伍和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为定期开展志愿服务,逐步完善群众性卫生救护网络打好基础。
  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各创建社区要制定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工作守则,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制度、志愿者服务制度、捐赠救助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积极探索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2、各地要为创建社区配备一定的便民服务设施,如红十字救护箱、轮椅、血压计、募捐箱、健身器材、宣传报架、宣传材料等。各社区居委会应为红十字服务站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指定专人负责服务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服务设备的完好,提高其使用率。
  3、建立工作台帐,注重相关资料和典型事例的收集与积累。要求表册齐全,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㈢紧扣服务,创造特色。
  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是红十字会在新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要紧扣为民服务,从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入手,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并注重坚持“三个结合”,着力打造社区红十字服务特色品牌。一是坚持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与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招募党员自愿者,开展党员亲情联动救助活动,发挥社区党员在红十字救助服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坚持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募捐救助、助人为乐、捐髓献血等道德实践活动,陶冶社区居民的情操,弘扬文明新风;三是坚持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与社区卫生工作相结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健康咨询、急救培训等。在社区形成个个关心健康、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㈣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开展红十字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红会要经常到社区了解工作进度情况,适时组织工作交流,及时总结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做法与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质量,为争创全国、省红十字服务示范县(市、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1、盐城市红十字示范社区基本标准
  2、盐城市红十字示范社区申报表

                               盐城市红十字会
                               盐城市民政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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