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盐城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推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盐城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盐城市红十字会印发《盐城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该《规则》共分总则、机构组成、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监督要求、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及附则七个方面。
监事会采取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审议监督、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主要履行7个方面职责,即: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情况;监督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执行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执行委员会建立规章制度及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执行委员会公益项目决策和人道救助金、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落实江苏省红十字会监事会赋予的工作,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开展工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