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红十字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市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备灾救灾应急预案,培训应急救助队伍;储备救灾救助物资,建设和管理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卫生、民政等部门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争取境内外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依法开展救灾救助募捐工作,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向红十字会的捐赠;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红十字会博爱救助基金,处分接受的捐赠款物,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发展志愿者队伍,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事业;依法对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实施日常管理。
(四)负责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结合安全生产、职业培训、卫生保健,开展初级卫生救护技能培训,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服务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体器官(组织)、遗体捐献工作;参与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等人道救助工作。
(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的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开展同国外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往来与合作;协助市政府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纳入部门决算范围的有会机关及1个直属单位共2家单位。其中: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1家:盐城市红十字会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盐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面向社会,服务民生,人道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积极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筹集484.69万元款物,参与“三下乡”活动,,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救助困难群众29081人次,市红十字会获市“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
二是深入开展红十字博爱助学活动。大力打造红十字“博爱助学”品牌,加大对孤儿和贫困学生的救助力度。2014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救助孤儿和贫困学生3102人次,发放救助款物182.14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红十字博爱助医活动。积极实施红十字博爱助医项目,建立市、县联动的白血病、重大疾病日常救助机制,尽可能帮助困难家庭缓解看病困难。2014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博爱助医,共救助困难患者2981人次,发放救助金148.83万元。
四是大力开展红十字博爱助老活动。大力开展“红十字博爱助老大行动”,2014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博爱助老,共慰问失能困难老人1814人次,发放救助金63.93万元。
(二)强基固本,创先争优,自身能力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按照“六有”要求,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学校、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规范化管理。全市建有基层组织1225个,新增基层组织44个。
二是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有声有色。积极打造志愿服务特色,完善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水平。召开志愿服务工作交流会,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聘任5支志愿服务队新一轮27名队长、副队长。5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红红在全省志愿服务制度和建设推进会上,作了题为《选好带头人、领跑志愿者》的交流发言,向全省宣传、推介盐城市红十字会公开聘任志愿服务组织带头人的工作经验。暑期,市红十字会组织驻盐4所高校红十字会实施“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项目,市红十字会推选的“爱穿高墙、圆梦回归”志愿服务项目荣获省“十佳优秀项目”奖。
三是应急救灾反映迅速。2014年8月2日,昆山爆炸发生后,立即组织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红十字志愿者献血救治伤员。8月3日鲁甸地震发生后,市红十字会在第一时间积极行动,立即做好援助地震灾区接受社会捐款的各项工作。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接受社会各界鲁甸地震捐款563243元。捐款全部汇缴江苏省红十字会,集中用于灾区灾后重建项目。
(三)扎实推进,注重实效,生命工程创造新业绩。
一是认真实施省“公益性百万救护培训项目”。2014年,全市完成公益性救护员培训14251人,普及性培训96832人,分别完成计划143%和10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应急救护培训任务。
二是认真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我市全年共完成志愿者入库血样任务1121人份,初配再动员工作183人,高分辨检测23人,体检6人,成功捐献7例。累计有29名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成功捐献。
三是无偿献血、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呈现亮点。积极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活动,为保障临床用血作出了贡献。探索遗体(器官)捐献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协调捐献、善后服务、困难救助等工作,2014年,我市共有6人捐献器官,开创我市生命工程新业绩。
第二部分 市红十字会2014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红十字会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4年度收入决算371.2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0.95万元,减少了-26.08%。其中(分收入项目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57万元,上年同期317.74万元,减少了13.02%。
2.上级补助收入92.17万元,均为省红会拨入的专款。
3.其他收入7.52万元,上年同期3.61万元,增加了108.31%。
(二)2014年度支出决算256.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72.48万元(上年支出中含基建支出275.99万元),减少5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63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3.07万元;
二、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1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34%;项目支出12.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6%。
(一)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9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2.38万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2万元,占82.1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5.2%;2014年未新购置公务车,实有4辆公务车(机关和备灾救灾中心各2辆),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占17.98%,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2.33%。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我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致“三公经费”比上年有大幅降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