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盐城经济开发区红十字会:
为建立健全我市红十字会系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适时调度、分级管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提升我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经市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修订后的《盐城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红十字会按照本预案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于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报当地政府和市红十字会备案。2011年8月30日印发的《盐城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盐城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盐城市红十字会
2016年1月6日
盐城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