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亭湖区教育局、红十字会,市直各学校: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学校保健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的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在校园发生意外伤害和突发事件时的有效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教师作为现场“第一目击者”在黄金急救时间的救护作用,保护学生和教师的生命与健康,市红十字会从2007年7月份开始,陆续对市区各中小学保健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开展卫生救护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区学校保健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
二、培训内容及考试发证
对市区学校保健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的卫生救护培训按照救护骨干的培训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和课时。培训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创伤急救的五项技术(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12个课时;2、心肺复苏8个课时;3、常见急症和意外伤害的急救处理方法4个课时;操作练习4个课时;考试考核4个课时。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参培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市红十字会发卫生救护骨干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培训共举办3期,第二阶段的培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第一阶段第一期7月24—27日,培训80人,由盐都区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报名;第二期7月31—8月3日,培训80人,由亭湖区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报名;第三期8月7月—8月10日,培训80人,由市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报名(市直各中小学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3)。
培训地点:盐城市红十字会三楼(开放大道79号)
四、培训费用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卫生救护骨干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110元,各学校可凭红十字会出具的财政收据予以报销。
五、有关要求
请盐都、亭湖区教育局、红十字会,市直各学校红十字会认真做好学校保健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的卫生救护培训的组织和报名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市区各中小学教师卫生救护技能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于2007年7月15日前报送或传真到盐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及传真电话:8335631。
盐都、亭湖区乡镇需要食宿的教师报名时请注明,费用由各学校报销。
附: 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2、《市区各中小学教师卫生救护技能培训班报名表》
3、《市直各中小学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盐 城 市 教 育 局
盐 城 市 红 十 字 会
二00七年七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