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捐赠账号
银行汇款
户 名:盐城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盐城市工行海悦支行
帐 号:1109660219200999938
二维码支付
注:请留下必要的捐赠信息和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盐城市红十字会
地 址:开放大道南路120号
邮 编:224000
办公电话:0515-88335631
传 真:0515-88335631
盐城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 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98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多渠道了解干部职工,针对性关爱干部职工,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1.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每半年要组织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2.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每半年与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3.市红十字会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4.机关、医院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开展不少于1次全覆盖式谈心谈话。

5.各部室(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干部职工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谈心谈话。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了解、评价干部职工,既不因成绩而姑息错误,也不因错误而否定成绩,切实做到对人和对事相统一。

2.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意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

3.激励关爱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职工,既帮助干职职工解决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又对干部职工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和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              

5.经常及时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定期谈话和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职员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日常交心谈话。结合日常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和本人现状沟通意见。

2.提醒帮助谈话。干部职工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干部职工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谈话,提供帮助,鼓励他们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3.考核反馈谈话。干部职工考察、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结束后,对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单位领导通过适当方式向被考察对象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的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职工提拔任用、调整交流、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职工,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提醒诫勉谈话。在年度考核、信访或其他渠道发现存在一定问题的;重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及时进行提醒、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6.其他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专题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及时经常、实事求是、平等尊重原则,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不定期谈话有机结合,灵活方式方法,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增强实效性。

2.在谈话结束后,做好跟踪问效。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对于有利于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及时采纳。

3.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

附件:
I D 文件名称 操作
收起